为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,更好地保市场主体保就业保民生,省财政厅等部门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有关问题
近日,省人社厅、省发展改革委、省财政厅、省税务局联合印发《关于进一步做好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工作的通知》(以下简称《通知》)
就业是最大的民生。今年以来,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疫情带来的冲击,各地区各部门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,全力以赴稳就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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